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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1章 驿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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仿照吕不韦在洛阳的布局,从洛阳来的官吏在河东逐渐建立起一套驿亭体系。

驿站是诸侯国很早就设立的国家建筑,一般建在国都内,是接待外国使臣的地方,相当于“国宾馆”。进入战国时代后,由于万乘之国地域广阔,从国都通向各边境郡县的交通干线上,也设立了大小不等的驿站,主要是方便各地与国都之间的通讯联络,边官入都也可以在驿站休息,接受补给,相当于“联络站”。这种联络站性质的驿站,各国依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地域远近,有不同的设置方案,相互间的距离也不一定,但通常相距三十里,这是当时联络员一天正常行走的距离。

三晋的前世都是晋国的大臣,他们从晋国获得的土地一般都在太行山以西,但其新的国都都在太行山以东,中间隔着险峻的太行山,新旧国土之间的联系十分不便,甚至还被其他诸侯国的国土分隔开来。是一种“双头”格局。这种两处国土相距千里的局面下,驿站起不到多大作用,两地之间的联系通常都是由使臣直接完成,而不是依靠驿站之间的接力。

但秦国的疆域格局与三晋大不相同:它的国土相互接境,除了陶郡外,几乎都与其核心部分关中平原直接交通,这让秦国有动力在国境内建立起比较完整的驿站体系。只要在交通干线上,秦国就会想办法每隔三十里设立一处驿站,哪怕那里人烟稀少,秦国也愿意投入国家财政,来设立驿站,以保证各地之间交通、联络顺畅。特别是在张禄任秦相时,修道路、建驿站,是他治理秦国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手段。在张禄主政秦国的十几年时间里,秦国将道路修到各个郡县,只要秦道可通之处,就有相应的驿站。

亭是秦国特有的一种组织架构。本来,亭障是一种防御工事,与城池相互呼应、补充,形成一套完整的防御体系。在秦国在县、丘、乡、里的行政架构之外,另设一个“亭”级组织,它不属于行政机构,而更多的是一种军事组织,平时主要负责防御工事的维护,兼管地方的治安,战时则承担作战任务,相当于“职业军人”。通常由三个人组成:亭长主管全部事务,亭父负责军事事务,捕盗负责地方治安。亭一般在乡的指导下工作,是乡的暴力工具。一般小的刑事案件,一个亭就能解决;如果有比较大的案件,则在乡的领导下,集中数个亭的力量侦办。

吕不韦的驿亭制度就是将秦国已有的驿站和军亭,赋予了商业功能。驿站和亭不仅对秦国的官吏开放,也对远道而来的商旅开放。远道而来的商旅,只要付钱,就能在驿、亭中获得相应的支持,如提供食宿、护送货物。由于亭本来就兼管着当地的治安,他们护送货物到下一个亭几乎不费吹灰之力,又得能取得相应的收益,何乐而不为!而有了商旅支付的保护费,河东减轻了自己的财政负担,让亭驿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,可谓双赢!

当吕不韦于夏天重新回到河东时,他也看到了茅津、风陵、蒲坂等地建起的商业体系。由于铁器沉重,陆运不方便,在河东官员的指引下,邯郸运来的铁在茅津换了船,由人力牵引着溯黄河而上,闯过黄河险滩,直接进入汾水。而邯郸来的商人,则从茅津登陆,在沿途驿亭的陪护下,一路来到绛城。体验着便利的商道,吕不韦对前来迎接的官员道:“此驿亭所建,甚得其道,其主者何人?”

陪同的官员道:“是吕师于洛阳所建之法,移于河东耳!”

吕不韦心中一惊,问道:“卿亦知洛阳之法乎?”

官员道:“臣久仕洛阳,方至河东,才三数月!”

吕不韦道:“敢闻大夫之名,曾任何职?”

那名官员道:“臣羌瘣,曾于洛阳任孟津卫,现为虞丞。”

吕不韦问道:“茅津一应驿亭,皆大夫所建?”

羌瘣道:“但依律而行,不过兼顾商旅耳!”

吕不韦道:“善哉,大夫之言也!”

羌瘣将邯郸的商人们送到魏地界,办理了交接,就离开了。这批邯郸的商人虽然是商人的身份,但却是河东的贵客,他们的沿途所需并不需要自己掏腰包,而是由郡县支付,所以要一程一程地交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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