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心而论,黄健的颜值很高。
金色的大背头一丝不苟,毛发柔顺有光泽。椭圆的耳朵坚挺有力。黑葡萄般的眼睛炯炯有神。牙齿锋利而整齐。下巴的一撮白毛是整张脸的点睛之笔。
将近两米的蓬松尾巴,尽显高贵气质。
可以说,黄健的每一根毛发都长在狗头人的审美上。就连酋长都感到自惭形秽。
如果真能留个种,来年春天,狗头人营地也将诞生高贵的血统。
可惜,黄健的思想比较保守。
人家不拿他当人,他不能把自己当成狗啊!
出乎意料,招待他的食物是一种拳头大小的肉虫。放在火上烤熟,什么佐料都不放就香气四溢。
黄健眼睛微亮:“咦?这是什么虫子?”
酋长和他保持着既暧昧又不唐突的距离。语气尽显轻柔:“地蝉的幼虫。族人打洞时偶尔能发现一两只。是用来招待贵宾的。”
黄健看出来了。这虫子确实是狗头人最好的食物。
酋长自己吃的还是一截斑花木薯呢。
狗头人的肠胃不适合消化这种食物。吃多了会头晕,呕吐,呼吸困难。
黄健微微点头:“地蝉是生在地下的虫子?营地还有活的吗?”
这里的狗头人数量只能称为营地。
其实就连酋长这个称呼都有僭越之嫌。他们以前的数量要多得多,不久前刚遭受过一场大难。
酋长偷偷看了黄健一眼,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:“还有两只活的。但是离开地底环境,一旦从冬眠中苏醒,还是会死掉。”
黄健微微点头,拿出一枚金币:“卖给我吧!”
地下城最不缺的就是地底环境。
大坑、小坑、深坑、暖坑、湿坑。啥条件都有。
魔汐之后,万物复苏。所有生物都会疯狂繁衍。说不准临梓渊的特色食谱又要丰盛起来了。
谁知酋长看到金币之后脸色大变,说什么都不肯收。
就连多看一眼都不敢。
兽人与人族通商,同样流通金币。但狗头人接触不到这么贵重的东西。
若是被其他部落知道,光是一枚金币就能招致灭顶之灾。
克奥的声音在黄健脑中响起:“好啊,你拿老娘的钱在外面养女人!是嫌我皮松肉懒了,还是觉得我提不动刀了?”
不知道又是从哪个电影里学来的台词。
黄健懒得理她。收回金币,诚恳地看向酋长:“好吧。你知道哪里能搞到食物吗?或者,尚未冬眠的兽群。”
“兽群?”
酋长的眼中闪过一抹惊惧:“不!没有这样的兽群。”
一旁的老狗头人却忍不住插嘴道:“冬月之前有一群雪狼流窜过来。专门袭击小型部落。我们就是遭受袭击才迁徙到迷雾森林附近的。”
“雪狼?”
黄健没看过关于雪狼的记载。只能猜测是从很远的地方迁徙过来的。
恐怕打死他都想不到,这背后的始作俑者竟然是他自己。
因为他弄死塔克西斯,所以九婴才能借劫掠之神的神格降临这个世界。
原本九婴已经率领大军打到兽人和汉斯帝国的边境了。结果因为冬月降临,沼泽生物无法适应寒冷的环境,不得不退兵。
可它们又不甘心退回万里之外的泽国。于是在退军途中转了个弯,找到一处布满岩浆和温泉的山谷。
如此一来,原本居住在山谷的雪狼就被驱赶出来。
黄健现在想不到那么远,只关心这些雪狼够不够吃。兴奋地问道:“雪狼是几阶魔兽?有多少?”
酋长哀怨地白了老狗头人一眼,面露痛苦之色:“二阶魔兽,大概有两三百头。我的族人在袭击中只逃出了五分之一。”
单独行动的二阶魔兽不难狩猎,但狼的天性狡诈而团结。
擅长配合和战术。
狼群的威胁远超同阶魔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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