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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忘忧酒馆与它的懒散老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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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新生活始于一块俗气的牌匾。

“忘忧酒馆”。

四个大字写得歪歪扭扭,是隔壁教书的王秀才的手笔,花了我三两银子。说实话,这名字俗不可耐,透着一股穷酸客栈强行附庸风雅的劲儿。但当我抬头看着这块木牌在清风镇微咸的空气中轻轻摇晃,发出轻微的“吱呀”声时,万载以来死水般的心境,竟泛起一丝名为“满意”的涟漪。

俗点好,俗,意味着安全,意味着平凡。

我叫墨菲斯,至少现在是。至于以前的名字……不提也罢,反正能止小儿夜啼,也能让某些活了几千年的老家伙们闻风丧胆。我累了,真的。当你打个喷嚏都能崩碎一座山峦,叹口气就能引发空间风暴时,你会发现,能安安静静地喝一杯不算醇厚的酒,才是宇宙间最极致的奢侈。

所以,我把自己几乎所有的力量,连同那些血腥、辉煌又无聊的记忆,一起打包塞进了意识海最深处,上了一把我认为没人能撬开的锁。然后,我选择了这个大陆东南角,灵气稀薄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边境小镇,用最后几块从指甲缝里漏出的能量幻化的金叶子,买下了这间带小院的铺面。

开酒馆,是我能想到的最贴近“凡人”的生活。有烟火气,有来往的过客,有流淌的闲言碎语,最重要的是——有酒。

此刻,正值黄昏,夕阳给清风镇铺上一层暖金色的薄纱。镇子很小,一条主街从东到西,我的酒馆就在街尾,靠近出镇的路口。位置不算顶好,但胜在清静。

我正拿着一块灰扑扑的抹布,有一下没一下地擦拭着已经光可鉴人的柜台。柜台是我用镇上最常见的杉木打的,手艺嘛……只能说很抽象,边角处甚至还能看到几道深邃的指印,那是当初组装时我没控制好力度,不小心摁下去的。为了掩饰,我只好宣称这是独特的“掌印浮雕”,充满后现代艺术气息。

“老板,你这艺术细胞,真是……独具一格啊。”

一个带着笑意的清脆声音在门口响起。

我不用抬头就知道是谁。林月儿,隔壁“什么都卖”杂货铺的老板娘。她是三个月前搬来的,比我稍晚一些。鹅蛋脸,杏眼,总是带着温和的笑意,穿着素雅的棉布裙,但腰杆挺得笔直,走路时脚步轻盈得像猫。以我挑剔了万年的审美来看,她算不上绝色,但很耐看,尤其是那双眼睛,清澈里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聪慧和故事。

“林姑娘说笑了,”我放下抹布,脸上挤出一种自以为憨厚朴实的笑容,“粗人手艺,登不得大雅之堂。快请坐。”

她拎着一个小竹篮走进来,很自然地坐在了柜台前的高脚凳上。“给你带了点新做的桂花糕,尝尝甜不甜。”她把篮子推过来,目光在空荡荡的酒馆里扫了一圈,“看来,我还是第一个客人。”

“不急,酒香不怕巷子深。”我故作高深地说,心里却想:这巷子也太深了点,再这么深下去,下个月房租都要交不起了。自我封印后,我对金钱这种以前视若尘埃的东西,忽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敬畏感。

我打开篮子,一股清甜的桂花香扑鼻而来。糕点做得小巧精致,和我的“掌印浮雕”柜台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
看看,这才是过日子!我以前过的都是什么鬼日子?不是坐在白骨王座上听一群奇形怪状的魔将拍马屁,就是在星空中跟那些道貌岸然的老神棍打架。赢了没成就感,输了更丢人。哪有这桂花糕来得实在?

“嗯,好吃!”我咬了一口,真诚地赞美。甜而不腻,软糯适中。这种纯粹的味觉享受,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。

“喜欢就好。”林月儿笑了笑,手肘撑在柜台上,托着腮看我,“墨老板,看你样子不像本地人,怎么想到来我们清风镇开酒馆?”

来了,经典盘问环节。我早就准备好了说辞。

“唉,说来话长。”我叹了口气,努力让自己的眼神显得沧桑而疲惫,“家里原是经商的,后来遭了变故,就剩我一人。心灰意冷,就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,安安稳稳过完下半生。路过清风镇,觉得这里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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